渝爱二顺渝可 作品

第67章 应该杀猪庆贺(第2页)

船桨那么大的板子,重重落在肉上,砰砰作响,那声音,听着都疼。

吴二桂和苏美娟捂嘴痛哭。

被打之人,口中被塞抹布,防止他们喊叫或者咬舌。

打完板子后,县太爷再次发问:“你们是否认罪?”

“我认!”

“我也认!”

赵北山和赵南水趴在地上,苟延残喘。

县太爷宣判:“匪盗张三、李四、王五、赵北山、赵南水……”

“被判黥刑,刺字于脸上,然后发配到金刚山采石场,做苦力,七年后方可归家。”

一听见七年,吴二桂和苏美娟直接崩溃,瘫坐到地上,拍着大腿,痛哭流涕:“苦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胡三嫂悄悄离开了,回到赵地主家,把官府大堂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都一一说给赵东阳和王玉娥听。

王玉娥觉得解气,眉开眼笑,道:“县太爷英明!”

她甚至还觉得判轻了,应该判七十年。

赵东阳沉默,愁眉不展。

王玉娥懒得管他了,开心地走到厨房。吩咐道:“菊大娘,宰只鸡,一半炒,一半炖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