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如丝 作品

第216章 毒杀(下)(第2页)

至于面对不同的生命,具体要做如何选择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衡量,举个极端的例子:洞穴内有两人,必须杀掉其中一人另一人才能活,杀还是不杀。如果在洞穴内杀人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也不会被曝光受到道德的谴责,为了自身的生存,杀还是不杀。我不懂什么大道理,如果其中一人是我,我不会杀掉另一人同时不愿被另一人杀掉。对我们有危害的生命要不要扼杀掉取决于自己是否把自己当人来看。即使没有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我还是我,我认为我还是人,不是血腥的动物,那么有些生命我是没有资格和权力去剥夺的。”

好像有些说不明白啊。我挠了挠头,只感郁闷。

“如果是在合法的框架下,要扼杀掉的生命对自身没有危害但……是一种累赘呢?”

“合法的?”

是我想的那个吗?

“噢,已经很晚了,赶快完工去吃饭吧。”

渔子霏似乎不想让我深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