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源中生 作品

第1085章 改革军队军衔制度(第2页)

除了基本工资外,还设立了官吏年金,每年扣除年俸的百分之五,一直相加,直接加到致仕退休,政府再给予相同的款项,再分二十年平均返还给本人,每年年底返还一次。

如果中途去世,则将年余额平分给后辈子嗣。

如果其人被查出贪污腐败犯罪的,则不光没收全部的违法所得,还将年金全部取消没收进国库,且不享受致仕待遇,并且直系三代以内不得报考国考(考国子监),严重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津贴,针对危险地方、出差、困难地方、特殊派遣、征战、外交等,按天数予以补助。

其余的优势条件还有皇帝的赏赐,政府提供食宿等。

任何的制度一开始还是有效果的,中汉国朝廷因为这项制度,而一度朝气蓬勃。

在如此的背景之下,中汉国的兵部便在张煌言的建言下,认为由于军队的组成部分增多,按照现有的名称多样性,指挥起来多有不便,比如禁卫军中的卫大将军、卫国军中的协参将和地方军中的都指挥使实际到底指挥序列如何确定,以前主要是通过“加衔”的方式来实现同品级的跨军指挥,多有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对军队进行军衔改革,张鹿安非常认可,立刻批准进行广泛的研究。

经过一段时间的综合考量,主要结合张鹿安对后世的军衔认识,再结合先秦、汉朝以来的军衔名称考虑,确定所有中汉国麾下各个军中将军职和军衔分开,中汉国的羽林军、禁卫军、卫国军、边防军、地方军、府兵、县民团、乡镇护卫队中的在编官兵,统一执行新的军衔制度,从下到上的军衔依次为:

兵衔为丁、壮、勇、卒、列兵,守兵,战兵;

士官为军士,中士,上士(勇士,猛士,锐士,军士长后四个为专业级别士官);

军官分为尉官和校官,其中尉官包含防守尉,中尉,上翎尉,都尉四级,校官包含武骑校,云骑校,骁骑校三级;

骁骑校以上的将官名称为准将,无具体挂名,品级相当于正三品,为军官和正式将官之间的过渡,暂时不限额,按照军中实际所需,设定具体数量和名额;

准将以上为有名号的少卿将军,确定额编为365人,为了增加少卿将军的稀缺性,规定只能依次递补(将领战死或者退出现役),不得再增加名额,少卿将军以古郡名来确定名称,如寿春将军、信阳将军、丹阳将军、杭州将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