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沟陈世美 作品

第78章 锄奸成功(第3页)

  握在手里很有手感,比娘们儿唧唧的勃朗宁更受他的喜爱。

  有意思的是,镜面夹子因为后坐力大,开一枪,枪口就往上跳一下,这严重影响了射击精度和射速,其实在国外并不是很受欢迎。

  可因为不受武器禁运限制,火力又强大,弹夹容量又高,还可以改装成20发可拆卸弹夹的型号,部分型号还具备全自动功能,射速又快,在近距离遭遇战、游击战中能提供较强的火力支援。

  而且这枪用料扎实,结构坚固耐用,适合在复杂环境中使用,价格又实惠,在国外不喜欢的枪支,却深受红党的喜欢。

  尤其在经过长期使用后,还摸索出了应对枪口上跳的办法,那就是将手腕倾斜九十度,让子弹呈扇形发射,将其发挥出了更强的火力优势,。

  此方法一经推广,就更受游击队们的喜爱了。

  看着手里的镜面夹子,曹魏达喜爱的摸索了一番。

  犹记得小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过年了,因为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压岁钱、吃好吃的,还可以买玩具枪!

  他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大型号的手枪了,当时拿着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帅的小屁孩!

  “喏,给你了。”曹魏达虽然挺喜欢镜面夹子的,但他用到的机会并不多。

  就算遇到危机了,近战有武术,短距离有勃朗宁,长距离有stg44突击步枪虽然他没有经过系统培训过枪法,打的可能不是很准,但足以威慑敌人,然后跑路!

  所以,这把镜面夹子放在他身上实属浪费,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呢。

  毕竟,就算没有自己,这个叛徒大概率也是活不成的,最后的所有的一切也属于红党的。

  他都已经捡了人头了,目的已经达到了。

  郑朝阳倒是没客气,他可是知道曹魏达是个大款。

  再说了,我一路跟随,提心吊胆的保驾护航,这支枪就算回报了。

  将枪递给郑朝阳后,曹魏达又在实体上到处摸索。

  摸到心脏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一股凹陷,显然刚刚的肘击已经将对方胸前的肋骨给打折了。

  三下五除二的将尸体摸完,一份证件,一小碟联银券,七八块现大洋,就没其它的了。

  “够叛徒,穷鬼,呸!”曹魏达相当嫌弃,打开证件借着昏黄的月色看了看,“东亚学术研究会名誉团员”

  厌恶的将证件和钱通通递给郑朝阳,那证件他没鸟用,指不定郑朝阳他们有些作用。

  随后,在郑朝阳呆愣的目光下,他迅速而又熟练的抹除周围的痕迹。

  郑朝阳就这么眼神复杂的看着他,直到曹魏达拉他跑路,这才暂且收敛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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