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抄家

王长乐那叫一个舒爽,就喜欢看这群人不爽自己,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心里美滋滋的,小赤火熊蹦蹦跳跳的,冲众多乡绅呲牙咧嘴,还在这儿站着干啥?赶紧滚啊,没人留你们吃宵夜,嚯嚯嚯,宵夜是我的!

“诸位大可放心,我和宋大人此前有言在先,此次清查全县田亩,只针对冯家,不关你们的事,请回吧。~比?奇,中\雯?王. ′首?发.”

众人听到了想要的回答,如蒙大赦,喜笑颜开,三三两两说说笑笑的离开了,谁还管地上吐血的冯老爷啊,这位现在己经被全县给抛弃咯。

王长乐做事,丝毫不拖泥带水,那叫一个利索,既然得罪了冯家,便不会再给冯家人任何反扑的机会,和宋明德商议了一会儿,当天夜里便决定带兵抄了冯家,彻底将其钉死。

抄家这词儿,自然不是用在老百姓身上,老百姓哪儿有钱啊,屋里就算翻遍了都凑不出二两银子来,只能是描述大家族,最起码得是士绅,有功名在身的人才配用。

大秦皇朝三百余年,地方治理往往依赖乡绅家族自治,即便是县令,往往也需要与士绅集团妥协,若是强行抄家,多半会遭到士绅反扑,一封书信送往州府省城,叫来按察使,麻烦得很。_e?z_小~税+徃\ ¢醉!芯*璋_结\耕¨薪¢哙?

而且大家族势力庞大,随便用点银子,就能使得胥吏阳奉阴违,公务文书糊弄糊弄,消极怠工,就算是县令也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

若是州府官员收了大家族的贿赂,别说下令抄家了,县令都会被问责,因此大多数县令想要搞治下的大家族,也只能只能罗织罪名,慢慢构陷。

而且大秦律明确规定了,抄家属于重刑,只适用于谋反、大逆、贪污等重罪,需有确凿证据,必须逐级上报,最终需刑部核准,甚至皇帝御批。

但凡事总有例外不是,若是遇到了紧急状态,比如剿匪,平叛等等,县令可临时动用武力,先斩后奏,便宜行事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