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畔采薇 作品

第63章 恶有恶报

明朝永历年间,保定府城南一带,有个名叫赵三儿的泼皮。此人凶蛮无礼,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让乡亲们苦不堪言。那么,为何这样一个泼皮能如此嚣张,祸害百姓却无人敢管呢?原因就在于他的舅舅是当朝的知府。有了这个靠山,赵三儿自然是有恃无恐,更加肆无忌惮。

赵三儿不仅对外人凶狠,对自己的妻子兰氏更是残忍。每天喝完酒回家,稍有不顺,就拿兰氏出气。起初,兰氏被打后还会跑回娘家诉苦,但娘家人也不敢惹赵三儿,只能安慰几句,然后把她送回去。

有一天,赵三儿和一群恶少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回家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酒劲上头,怒气冲冲。回到家看到兰氏正在洗衣服,没有出门迎接他,便大发雷霆,一脚把兰氏踹倒在地。兰氏委屈至极,自己正在洗衣服,他出去喝酒回来就打人。赵三儿一听兰氏抱怨,更是火冒三丈,又一顿拳打脚踢,直到打累了才上床睡觉。

兰氏心中憋屈,倚着门框哭了半天。她想过轻生,但想到家中年迈的父母和尚未成人的弟弟,只好作罢。然而,她越想越生气,便连夜跑回了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