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畔采薇 作品

第453章 罗无良(第2页)

地保将张子布打了一顿,又将他扭送至县衙。在公堂上,张子布大喊冤枉,声称罗有良才是杀死母亲的凶手。然而,无人替他作证,县太爷及幕僚也不相信亲生儿子会打死母亲。于是对张子布动用大刑,打得他皮开肉绽,几度昏厥。屈打成招后,张子布被定为“殴死岳母”之罪。

案卷公文随即被上交至莱州知府衙门。新任知府看到案卷,发现案情过于简略,且有诸多疑点,于是驳回案卷,并亲自带人前往平度检验罗母的尸体。

验尸当日细雨绵绵,道路泥泞。罗有良和张子布被传唤至现场。验尸官检验后,发现死者确系被踢破脏器而死,外伤可见淤痕。知府听后点头,将二人带回县衙审问。

公堂之上,张子布大声喊冤,罗有良也高呼冤枉,并请求知府重判张子布。知府让罗有良脱下满是烂泥的雨鞋,罗有良不敢不从。知府仔细看过雨鞋后,问罗有良是否经常穿,罗有良答是。知府又问张子布平时穿什么鞋子,遇到雨天穿什么鞋子。张子布回答,平日穿布鞋,雨天光脚。

知府听罢,沉吟片刻,突然厉声质问罗有良:“你可真是禽兽不如!你母亲尸体腹部斑斑伤痕,就是被你这双钉有铁钉的雨鞋造成的!有证据在此,你还不肯招认吗?”罗有良吓得说不出话来。知府命人打他八十大板,罗有良熬不住,只得承认母亲是自己所害。

随后,知府按照大清律将罗有良定为“灭伦”之罪,并将详文呈交给巡抚。可这巡抚与知府不和,一直想伺机打击报复。接到知府的案卷后,他立刻驳回,要求维持原判,随后又申请刑部对知府治罪。

就在这案卷被驳回的第三天,京都派员来到莱州知府衙门,摘去了知府的顶戴花翎,将他押至济南,关入大牢等待候审。可怜这知府,竟落得如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