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葱 作品

第357章 我成了全球通缉犯(50)(第3页)

@法学张教授:“无论动机如何,违法行为都不应被美化,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执行‘正义’,如果每个人都凭自己判断动用私刑,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状态,裴泠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文明社会的底线。”——点赞28.7万。

两派网民已经吵了十几万条回复。

点开“最新评论”,实时弹幕般的争吵仍在继续:

说裴泠错的都是既得利益者吧?普通人被欺负的时候法律在哪?法律惩罚不了那些恶人,为什么却能惩罚裴泠?”

“楼上法盲鉴定完毕,今天你觉得她滥用私刑以暴制暴没有问题,明天就有人用同样理由来整你。”

“当法律成为权贵的保护伞时,裴泠这样的‘罪犯’就是正义的化身!”

“法律就是法律!再怎么样也不能私自报复!”

“当‘守法’等于纵容恶人时,法律就已经死了。”

某乎上迅速出现了热门提问:“如何评价裴泠被捕事件?”

下面最高赞回答来自一位匿名用户,疑似法律从业者:

“从法律角度,裴泠的行为毫无疑问构成多项犯罪,应当受到制裁。”

“但从社会效果看,她针对的都是长期逍遥法外的某些犯罪人员,比如人贩子、强奸犯、诈骗犯,在客观上她实现了某种‘替代性正义’,这反映出的核心问题是:当司法系统无法有效惩处某些违法行为时,是否必然催生裴泠这样的‘私刑执行者’?”

而话题页面上,一个名为“裴泠行为是否正义”的投票也吸引了超过两百万人参与——

47%选择“虽然违法但大快人心”。

39%选择“必须维护法律尊严”。

剩下14%选择了“说不清”。

随着讨论热度攀升,更多关于“裴泠”的犯罪事实被网友扒出。

某短视频平台上,关于裴泠的视频播放量已突破十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