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依旧潇洒 作品
第232章 幕僚献策
福州府衙烛火摇曳。陈用宾握着辞呈的手微微发颤,羊皮纸上墨迹未干,却被突然闯入的脚步声惊得歪斜。
“大人这是要自断前程?”
徐道拄着枣木拐杖撞开屏风,粗麻长衫下摆沾着夜露,跛足重重碾过青砖,发出沉闷的“笃笃”声。
徐道是秀才出身,字鼎新。少年时上山摔断了腿,命是保住了,可走路一瘸一拐,断了科举这条路。
明朝为确保官员具备基本履职能力,规定“笃废疾者”等残疾人不得参加科举,乡试作为科举的重要环节,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定。
此外,明代乡试对参试者的身份、职业和家庭背景等有严格限制。法律明确规定贱民(如奴婢、倡优、隶卒)及其后代三代内,犯“十恶”者及其三代内亲属,罪犯本人,守孝27个月内的人,和尚、道士(需还俗后方可报考)等均不得参加科举。
这位瘸腿幕僚素来沉稳,此刻却双目通红,拐杖顶端的青铜螭纹撞在案几上,震得茶盏里的普洱泛起涟漪。
陈用宾霍然起身。“鼎新兄何出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