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学圣使 作品

第177章 大动干戈

当然,深谋远虑且考虑周全的朱由校,秘密的向登莱水师总兵沈有容、浙江水师总兵李旦以及福建水师总兵颜思齐这三位重要将领下达了一道机密圣旨。命令他们率领各自麾下的船队,与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欧罗巴各国舰队以雷霆之势严厉地打击那些猖獗于海上的走私行径,并同时要求他们全力配合朝廷派遣到江南的工作组开展行动。 此时的局势颇为复杂,由于江南地区的漕粮运输线路被截断,导致运河之上的船只变得异常稀少。然而,这种情况却恰好给了这群离京前往江南执行任务的工作组提供了一个更为理想的选择。其中,满桂亲自率领着新军第一师骑兵营通过陆路离开京城,而其他上万名人员则乘坐庞大船队,沿着水路徐徐前行,向着江南之行的首站——南直隶扬州府进发。

为何会将扬州作为此次行程的第一站呢?其实这里面有着两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首先,扬州府乃是南直隶地区数一数二的大府城,它汇聚了几乎整个江南百分之八十的盐商。要知道,在泰昌元年的时候,全国范围内所收取到的盐课税银总数仅仅只有区区二百五十万两而已,单单南直隶一地的盐课贡献就高达百分之九十之多!由此可见,此地无疑是名副其实的盐课重地。将第一站选定在这里,可以起到直接威慑整个南直隶官场的显着作用。

其二,扬州是商业重镇,丝绸、茶叶之名闻名天下,海上贸易,百分之六十的商品皆为此地供给,此次彻查偷税、漏税,以及海关税收,扬州绝对是重灾区,也是重中之重。

所以,无论轻重缓急,扬州是顾秉谦、魏忠贤、满桂们江南行需要啃的第一根硬骨头。

明朝开国时期,为了填补九边粮食运输难困境,实行了开中法,征召商人运粮为国家节省大量开支,并且又能保证边防粮饷充实,而国家则给予商人食盐作为补偿,双方均得利。

万历四十五年(1617)开始,明朝开始实行“盐纲法”。所谓盐纲法,就是将全年的食盐份额分为十份,编制十个册子,一个册子被称为一纲,交由商人承包。简而言之,明朝放弃了官方垄断食盐买卖的做法,改为“承包责任制”,由官方向盐业承包商收取税收赚取利润。但此条法案执行四年以来,并未给国家增加盐税,只是厚了盐商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