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第3页)

霍四叔也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下。

一方面,李根年的确是对单位给的死亡赔偿金不满。

但他不满也不行,因为这个年代因工死亡的赔偿都是有规定的。

除了丧葬费之外,单位会给直系亲属按月发放抚恤金。

发放的对象是未满18岁的孩子,以及没有生活来源,年满60以上的父母。

只要满三人以上,每个月就能领到死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50。

而那帮人之所以闹,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家因为符合领取抚恤金的人不足,自然心里有怨气。

另一方面,李根年本就性格木讷,长相一般。

因为这场事故,他的鼻子受损严重,找对象也成了一个难事。

在案发前,他就曾多次找过受害者父亲,提出要么将他的工作关系转回京市,要么单位给他解决个人问题。

这年头转工作手续哪是那么简单的事,受害者父亲自然是不肯同意。

双方因这件事闹得很不愉快。

恰好这个时候受害者回来了,见他对自己父亲出言不逊,她便出言呵斥了对方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