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霭 作品

第二百一十四章 秦明阳南阳永大打出手(第3页)

他的语气温和,却暗含锋芒:“我玄天宗上下,对银爷您可是敬仰已久。宗门中不知多少女弟子,日夜盼望能得到银爷指点。”

说到这里,南阳永嘴角微扬:“更有珍藏多年的万年佳酿,还未来得及献给银爷品尝。”

银三原本慵懒的眼神逐渐明亮起来,到最后,那眼神简直能照亮整个大殿。美酒?美女?这玄天宗,倒是个好地方。

秦阳明见状,心头一紧。不行,绝对不能让南阳永抢了先机。他快步上前,声音都变了调:“银

爷!自从您收我青云门为属下,宗门上下无不以此为荣!”

“弟子们日思夜想,就盼着能再见银爷风采。”秦阳明说着,脸上的表情越发谄媚,“宗门女弟子更是精心准备了诸多才艺,就等着向银爷展示。”

他顿了顿,继续添油加醋:“就连那些老顽固长老,也在苦练劈叉绝技,只为博得银爷一笑。银爷啊,您就是我青云门的太阳,没有您,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南阳永听得直起银皮疙瘩,这秦阳明,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这般肉麻的话都说得出口,也不怕闪了舌头。

但银三却似乎很受用,眯着眼睛一脸享受地听着。秦阳明见状更来劲了,语速都快了几分:“银爷,我已备好最豪华的大轿,就等着接您和十三爷回宗。”

“更挑选了一队最出色的女弟子随行,她们个个貌美如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秦阳明说着,还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最重要的是,她们都仰慕银爷已久,愿意在深夜时分向银爷请教人生真谛。”

银三听到这里,呼吸明显急促了几分。他的目光在南阳永和秦阳明之间来回游移,两个人都很会来事啊,一时间竟有些难以抉择。

是该留在玄天宗享受,还是去青云门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