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02章(第2页)
丁春雷在心里吐槽。
再看看围着包火旺和司机忙活的治安大队民警,又有点不是滋味。
兴南县城里,人们又一次看到了满城警灯闪烁的“盛况”。
近段时间在兴南“声名鹊起”的云梦歌舞厅和醉梦夜总会,被大批警察团团围住。
张小乐和三泰市局副局长李盛各自带队,清扫这两个场子。
场子的经理事先没受到任何风声。来的又都是三泰市局的警察,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解释或者攀关系的机会。
很快,场子里的所有人,包括消费的客人和搞卫生的大妈,都被集中起来。
在简单的甄别后,无关的人被放走。
客人和“从业人员”被手铐一个连一个的铐在一起,步行前往县公安局接受处理。 是的,步行!
能来这种地方消费的,绝大部分都是在这座小县城混得不错的。
而那些“从业人员”,衣着清凉,身材火爆,看点更是绝对不缺。
由这两种人组成的队伍,在警察的“护卫”下招摇过市的盛况,即使放在大城市,那也必然会引起轰动。
兴南县的警察同时在对所有的娱乐场所进行清扫。
这种时候敢于徇私的人不多,行动又很突然,所以战果同样堪称“辉煌”。
县城就像过年似的热闹。街上人挤人,挤不进去的,甚至爬到树上
那些瞒着老婆去寻欢作乐的男人就更惨。
很快就有闻讯赶来的女人,在长长的队伍中发现了自家男人。哭闹的,上去厮打的,让看热闹的人们更加兴奋。
什么隐私人权,在张小乐的概念里完全不存在这东西。
都搞破鞋了,还有鸡毛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