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喝娃哈哈 作品

第333章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年穷!

因为有能量的补充,代善撑到了第二天。

草原实在是太大,尤其是在夜晚,想要找一个刻意躲藏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是事情。

和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坚持到了第二天的日出,第一次走了出来,看到了外面的阳光。

他依旧虚弱无比,尤其是昨天砍掉大拇指,尽管他已经尽力的想办法止血,用布条缠住大拇指根部,用树叶和苔藓覆盖伤口。

总算是止血了,总算是活过来了。

但并没有完全活过来。

因为如何走回去,还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距离大金的势力范围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以如今的身体状态,没有半个月的时间,根本就不可能穿越。

而且在这个时间里,他不能有任何的失误,他必须能找到吃的,还必须得不被人发现。

他极为小心翼翼,几乎是昼伏夜出,好在他虽然是建奴的贵族,但是也不是那种一辈子在安乐窝里面呆着的那种人,他从小就跟着家族中的包衣奴才下水抓鱼,上山掏鸟窝。

岁数再大些,就开始和狼为敌,在十岁的时候,就亲自猎得一头狼。

野外的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什么东西有用,什么东西没用,什么动物的习性是什么,在什么天气应该如何捕获,他都非常清楚。

毫不夸张的说,代善绝对是一个优秀猎人,甚至不能说是猎人,而是一个优秀的野外求生专家,放在后世,就是和贝爷一类的人物。

所以一路上,靠着这些技艺,代善饿肚子的时间很真挺少,今天能钓两条鱼,明天能用陷阱抓一只野兔。

即便是饿肚子,那耐力也极为不错,还具备德爷的抗饿水平。

贝爷加德爷的结合版,放在后世的那些求生节目中,拿个一百万美金的奖金,不是轻轻松松?

长生天似乎真的特别眷顾他,一路上,他几次遇险几次化险为夷,最终还真让他摸了出去,到达了后金的地盘。

然后遇到了一个部落的人,他通过自已的经验,在并未泄露自已身份的前提下,得知了这个部落是哪个部落,部落首领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