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et陈 作品

第四百八十章 兰馨自曝往事,江州风声再(第3页)

如玉皱眉:“你意思是——她讲得好,但不能当榜样?”

柳依依放下笔,坐直身子。

“我现在不是跟她争讲稿,我是跟她争制度地基。”

“我要让所有讲人都知道,制度不是同情心,不是你讲自己苦就能拿到资格。”

“要讲得响,也要带得起人。”

“否则——那就是一个人表演。”

如玉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这场复审……你要不要批?”

柳依依想了想,“先压着。”

“明天我会放出‘讲政新规’,年审通过之后,讲人要带一个‘准讲人’。”

“考核期半年,带不出来,就一并注销。”

如玉笑了:“这是玩真的了。”

“要做制度,就得做全套。”

柳依依一句话,把这件事定了。

隔日,诗社门口贴出新榜。

【讲政制度试行“师带徒”试行制】

所有备案讲人,须带一名“准讲人”;

准讲人考核期半年,考核失败,带师责任连坐;

不愿带者,可自主申请“脱岗”,暂停讲人资格。

榜一出,讲人圈又炸了。

“这不是强行套人头?”

“要带人,谁来考?还是你们自己考你们自己人?”

“这不就是换个方式卡人嘛!”

不过,也有不少年轻讲人眼前一亮。

“真能带我,我愿意干。”

“半年能进备案,多少人抢破头了。”

兰馨看完新榜,只一句话。

“果然下狠手了。”

程吉凑过来,低声问:“你带谁?”

兰馨盯着榜,突然转头。

“我要带一个曾经试讲失败三次的人。”

“我要证明,我带得起人。”

“我不是只会讲情绪。”

“我——能讲制度。”

三日后,江州百姓联名请愿,送了一封厚厚的“劝留书”到讲政署。

一共二百三十一人签名,要讲政署“不要再放走好讲人”。

署名第一条——“永安女学十班生”。

第二条——“鸢尾坊夜讲生代表”。

第三条——“清言书社旁听讲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