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et陈 作品
第四百八十章 兰馨自曝往事,江州风声再(第3页)
如玉皱眉:“你意思是——她讲得好,但不能当榜样?”
柳依依放下笔,坐直身子。
“我现在不是跟她争讲稿,我是跟她争制度地基。”
“我要让所有讲人都知道,制度不是同情心,不是你讲自己苦就能拿到资格。”
“要讲得响,也要带得起人。”
“否则——那就是一个人表演。”
如玉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这场复审……你要不要批?”
柳依依想了想,“先压着。”
“明天我会放出‘讲政新规’,年审通过之后,讲人要带一个‘准讲人’。”
“考核期半年,带不出来,就一并注销。”
如玉笑了:“这是玩真的了。”
“要做制度,就得做全套。”
柳依依一句话,把这件事定了。
隔日,诗社门口贴出新榜。
【讲政制度试行“师带徒”试行制】
所有备案讲人,须带一名“准讲人”;
准讲人考核期半年,考核失败,带师责任连坐;
不愿带者,可自主申请“脱岗”,暂停讲人资格。
榜一出,讲人圈又炸了。
“这不是强行套人头?”
“要带人,谁来考?还是你们自己考你们自己人?”
“这不就是换个方式卡人嘛!”
不过,也有不少年轻讲人眼前一亮。
“真能带我,我愿意干。”
“半年能进备案,多少人抢破头了。”
兰馨看完新榜,只一句话。
“果然下狠手了。”
程吉凑过来,低声问:“你带谁?”
兰馨盯着榜,突然转头。
“我要带一个曾经试讲失败三次的人。”
“我要证明,我带得起人。”
“我不是只会讲情绪。”
“我——能讲制度。”
三日后,江州百姓联名请愿,送了一封厚厚的“劝留书”到讲政署。
一共二百三十一人签名,要讲政署“不要再放走好讲人”。
署名第一条——“永安女学十班生”。
第二条——“鸢尾坊夜讲生代表”。
第三条——“清言书社旁听讲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