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怀夕 作品

第423章 去怀王的封地生活(第2页)

那种品质差些的玉石,则单独放在另一个箱子里。除此之外,陆青青还发现了很多不明用途的饰品。

其中,一对可以调节大小的镯子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镯子雕工很是精美,可看口径,又不像戴在手腕处的。

研究了一会,陆青青忽然想到之前看到过的,古人会戴一种套在上臂的环形饰品,好像是叫臂钏。

她直接将衣袖往上撸了撸,自己戴上试了试,果然是套在手臂上的。

抬起手臂查看了一番,心里美极了。

老祖宗的审美果然与众不同,这可比现代国外的那些高奢看起来高级多了。

当然,要忽略掉她被晒成两个颜色的手和胳膊。

逃荒这么久,饶是她尽量做好防晒,但晒黑还是不可避免的。

好在,她如今年龄还不算太大,安定下来后好好养养,还是有恢复的可能的。

将那对臂钏取下,仔细收好后,又开始翻找起其他物品。

各类的簪子、钗、步摇、头饰等等插在发上的饰品实在太多,她都有些分不清种类。

毕竟之前在村里,妇人多是用一根木簪子固定头发。

她也不纠结了,索性直接将这些,统一放到了一个大箱子里。

挨着将所有箱子收拾了一遍,除了其中两箱几乎全空了的。

剩下的箱子里,大都留了一半,甚至一大半物品。

从里头找出十几个男子能用的小物件,单独放在了桌上,打算等秦朗进来时,给他看看他喜不喜欢。

见到里头一个砚台,她才想起什么,快速跑到昨夜收的那狗官的案己旁。

上头除了基本的毛笔、砚台、一块令牌外,还堆放着一小摞书信。

其中,最上头那封书信还没拆开。

陆青青见状,便先拆了那封信。

看着里头繁复的毛笔字,努力辨认起来。

只能说,她学的简笔字确实省了太多笔画了。

其中好多字,她都认不出来。

‘半文盲’陆青青,磕磕绊绊的把这封信读了一遍。

半蒙半猜的总结下来,就是前方战事告急,不论用何种手段,要尽快多抓些兵。信的后半部分,还规定了要抓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