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榴火 作品

第91章 一反常态的强势(第2页)

根据《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情节较轻的,都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要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的。

葛四化作为项目规划处的副处长,又是马上就到点的干部,大家都没想着为难他。

宣读完议题之后,汪志明直接对李怀节说道:“李怀节同志,你先谈谈自已的看法。”

李怀节根本无心在这上面纠缠,他自已的事情都要忙不过来了。

但,既然身为党组成员,就要对党组会负责,尤其是在人事处理上,处理不妥是要被追责的。

“根据目前机关纪委递交的调查报告,可以认定葛四化同志犯的错误情节较轻。

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请机关纪委的同志在这份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合理说明葛四化同志‘误操作’的原因。

毕竟,葛四化同志身为副处级干部,要亲身参加任职大会,根本不需要看内部直播的。”

李怀节的这个要求,不但合情合理,也合乎规矩。

大家听得都默默点头。

这个还真是,到时候一旦葛四化有什么其他问题,被倒查的话,如果没有这个情况说明,那整个领导班子都是要负责任的。

钱喜来分管项目规划处,第二个发言,也建议对葛四化采取党内警告处分。

毕竟,他是无心泄密,而且也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属于情节较轻范畴。

对葛四化的处理意见,一直到汪志明本人都赞同李怀节的处理方式。

但在张磊的问题处理上,党组会出现了较大分歧。

李怀节坚持机关纪委的性质认定,并且从自身出发,指出张磊这种做法,是给自已这个新任领导“下马威”,严重影响班子团结。

而且,李怀节还提出了要增加追究综合处会务人员的失察责任。

考虑到这是张磊的自发行为,是主观故意,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当给予张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明确提出了机关纪委处理意见上没有的,两条附加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