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榴火 作品

第142章 制定政策不容易(第2页)

第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责任主体是省纪委建委。

县委书记要和上级党委签订“三走访三要求”责任书;乡镇书记每月驻村不小于15天,通过gps定位考勤;村级党组织要出党员包户台账,每月公示帮扶成效;

三是强化激励保障,责任主体是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

首先是政治激励,累计2年考核优秀的驻村干部,优先提拔副处级,指标单列;

接下来是经济保障,偏远地区津贴每人最高2800元一个月,外加人身意外险保额100万元每个人;

最后是资源赋权,单笔小于50万元产业项目,由驻村工作队直接审批。

李怀节相信,抬高驻村干部的政治地位,能让这些长期在扶贫一线奋战的同志们感受到尊重;

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能帮他们化解一些家庭矛盾和后顾之忧,让他们能一心扑在扶贫工作上。

一个颠不破的真理,所有的事情都是人来做的。只要把扶贫的队伍管好、带好,这一场注定载入全人类史册上的脱贫攻坚战,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当然,李怀节也不可能因此就对“事”的政策制定有所偏颇。事实上,他对“事”的实施推进体系建设更加注重。要扶贫,必须要做到产业造血,不能靠财政输血,这个是基础。

所以,李怀节在《实施意见(初稿)》中,对于“事”的部分,第一个提出来的就是产业造血工程,责任主体是省农业农村厅。

产业造血工程主体,就是“三主三辅”产业布局。

县域主导产业,每县聚焦一个地标产品(如将军县的猕猴桃种植、老峰县的高山番茄种植),做全产业链开发;

整合涉农资金每县不小于5000万元,予以支持;

推广“四跟四走”模式,发展到户特色产业。

具体为资金跟穷人——直接奖补到户;穷人跟能人——新型主体带动;能人跟产业——县域集群发展;产业跟市场——消费扶贫订单;

户均扶持资金不小于8000元,驻村工作队验收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