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与 作品

第471章 要与赌毒不共戴天(第3页)

  首先要声明,贩毒制毒在夜之城是再明确不过的违法行为,nCpd的警官们如果看到相关的东西,轻则罚款,重则没收。

  然后转手自己再出手。

  但是问题是夜之城对于毒品的定义可和21世纪上半叶有很大不同。

  从大麻,罂粟、古柯叶到鸦片、吗啡、h洛因,再到20世纪中后期随着化学发展集中爆发的基苯丙胺(B毒)、麦角酸二乙酰胺(Lsd)、mdmA(摇头丸)、氯胺酮(k粉),在发展到21世纪上半叶的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类d品,此类化学物质自从出现在人类社会中开始,便从未被杜绝过。

  而这些东西,在夜之城统统属于合法药物!

  瘾君子们可以非常方便在街角的便利店,各大药店,全副武装的无人售货机买到各种含有以上物质的‘娱乐产品’和药品。

  必要时,甚至可以送货上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2076年的夜之城,上面这些玩意都已经上不了台面,咱们地道的老夜之城人要抽就得抽最劲、最霸、最上瘾、最毒的货,像上面那些玩意早就挑逗不了瘾君子们被黑超梦、各种泛滥成灾的成瘾药物经年累月所锤炼的坚韧神经了。

  因此,‘闪闪’应广大群众的呼声,横空出世,这种具有高度成瘾性的新d品一经推出,很快吸引了夜之城所有瘾君子们的注意,大家在尝试过它之后,纷纷爱不释手,表示这辈子就非它不可了,再抽其他咳嗽!

  这个愿望倒是非常容易实现,毕竟它劲的确大,也很带派,各种合法的兴奋剂与d品都无法与之比拟。

  而且,它十分致命,稍微服用过量,或者是神经系统没挺过去,闪闪就会把吸入者的神经元烧得直发光(这也是它的名字的由来)。

  而人呢,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咳嗽了,成功实现这辈子非它不可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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