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黄昭的密信
主上钧鉴:
昭随朝鲜五使赴济州,沿途观五人言行,详察其根柢,今条陈如下,供主上参详。
李景稷乃绫阳君潜邸旧人,清西派文臣之首,此次朝鲜使团首席。
其人通汉语,曾使后金,深谙与强权虚与委蛇之术。
昔年面见老奴尚能辞气不挠,实则外强中干。
对其当以大义笼之。
此人每言必称“华夷之辨”,视我等为海邦末流。
主上若以大明藩屏自居,稍示尊崇,或可折其锐气。
此人曾因光海君通金而伏阙痛哭三日。
若露僭越之态,必遭其死谏!
金庆征为功西派鹰犬,掌言路监察,奏报可不经议政府直呈绫阳君,实我等心腹之患。
对其当以兵威慑之。
此獠敌视一切,必在席间痛斥我等为海寇占地。
主上无需与之辩,可令亲卫持燧发枪列于帐外,席间掷红夷炮图纸于案:
“某虽不才,护一港足矣,若朝鲜欲战,此物当赠汉城。”
他素知毛文龙火器之利,见我军械更胜,必心怯。
同时暗示:“某志在抗金,非为朝鲜土地,大司宪若执意相逼,恐令绫阳君为难。”
点破其“不经议政府密奏”之私,使其不敢妄言。
梁梦麟出身济州梁氏汉城宗家,清西派正二品司法次官,遥控济州祭祀权分配。
此人视我永明镇为无籍海寇,笃信需以《大明会典》框束。
擅用僭越罪构陷对手,光海君废位案就是其一手炮制。
然其贪慕青史留名,渴求“慑服夷狄”美誉。
对其当以名诱之。
主上可先伏低,再捧其光海君案之功:
“昔公以《会典》正君位,已显经纬之才;今若促成济州盟约,允永明镇暂借此地为抗金据点,他日天兵北向,荡平金贼,论功行赏时,《明史》《朝鲜实录》必并书‘梁公力促盟约,济州成犄角之势,功不可没’。”
其必念及身后名,心生动摇。待其松口,再请其主持租借仪式,许其将来论功时,由登莱巡抚亲书“抗金砥柱”匾额相赠,此人必为我奔走。
高忠元为济州高氏宗人,正五品军械采购主管,济州高氏军械皆赖其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