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铲屎 作品

第558章 部落法规(第2页)

“这些制定的法条,我建议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划分,第一个就是制定规定所要遵从的规定,我将它称为部落法。”

“部落法就是部落的根本之法,之后制定任何其他类型的规定,都需要在不违反这个部落法的基础上去进行制定,否则只要是跟部落法相违背的法条,就是无效的。”

“哦?那比如什么是无效的呢?怎么去判断?”

“比如说,熊部落现在开垦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部落的,不允许族人个人拥有,但族人可以按照部落的要求,在上面种植。如果哪天我们推行私有化,允许族人租借部落的土地耕种,收获一部分归自己,一部分归部落,这是有效的规定。”

“但假如有一天,有两个族人同时耕种土地,其中一人不想辛苦,转而把属于部落分给他的土地,转给另一个人耕种,自己获得本应由部落获得的收获,那这就与部落法相违背。”

“为何?他虽然没有种植土地,但与人约好,并无过错啊?”

“因为,从部落的规定上,族人只能使用土地,而无法对这块土地上的收成进行分配。故而这个人雇佣他人所拥有的收获,就不应该归他所有。”

熊洪耐心地解释着,部落的土地是集体的,族人是跟部落约定的租种行为,而不是跟其他族人。

这种规定了部落土地的租借制度,就是部落的基本族规。而建立在这个族规之上,规定如何耕种、交多少收成,就是相应的子法。

其实这就跟后世宪法这个母法一样,和其他法律法条这些子法有显着的区别。

不过熊巫毕竟是不懂这个的,熊洪自己也是一知半解,不过好歹自己有一些来自后世的经验可以参考,虽然不多,但大致的东西,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既然熊洪决定要做,那不管如何,也要预先准备起来。

况且,有这样的规定在,这对于部落而言,如同部落的各种新技术运用,可能短时间内看不到成效,但长久以往,肯定会因为这些东西,而让部落强大起来。

无非就是时间的问题。

“在部落法耕、种植的农法,负责祭祀、与外部落交流的礼法……只要是部落需要,都可以拟定这些法条,再制定相应的要求。”

“哦,我大概明白了一些,我们制定这些规定,就是让族人有个行事的标准,就像是木工坊给木料画线条一样,在线条里面加工,是没有问题的,一旦超出线条,那就出错了。”

“不错,你这样讲也非常合适,总之,这些事情,需要你带着其他巫师们去做,也不用要求一开始就太过完美,它总是需要跟随部落的发展而改变的。”

“嗯,我明白了,现在只要让大家知道大概要做什么,不这样做有什么惩罚就可以了。”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一开始肯定也没有多少人接受,而且你制定出来的部落规定,等我看过后没有问题,还可以写下来,放到藏书院中供族人翻阅。”

“嗯,那这样说来,是否还要建立一个专门制定部落规定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