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第3页)

我手里这两份契书上,都有二位伯伯的签字画押。

一份是分家契书。

在契书上,你们让我们一家四口净身出户,还说是把我们……逐出沈家。

别忘了!当时你们可是从沈家族谱上把我们一家四口,不是,三口的名字划掉了。

说从今以后我们三房跟沈家再无瓜葛。”

女孩不上族谱,族谱上本就没有沈清棠的名字。

就算有也得第一个被划掉。

当时,沈清棠是沈家的耻辱。

沈家人还做着回京城的梦,半点都不想带沈清棠一个累赘。

分家,众望所归。

虽然分家的仪式不够正规,但是该有的步骤一步没落。

尤其是把沈家逐出去族谱时,在契书上签字画押的人可不少。

如今又提是一家人事?

“另外一份是大伯、二伯还有祖母你们三个人签字画押的赡养书。

上头清清楚楚写着,让我家用香皂配方抵一年祖母的孝敬钱。

若是你们手中的契书找不到,或者忘记,我也不介意再找个人给你们读一遍。

哦!你们不相信我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