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7章

这份报告内容写得"中规中矩”。一、直接原因:

老槐巷“好常来”餐馆违规使用超期服役、质量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罐。

连接软管老化破损导致燃气泄漏,遇明火(初步判断为灶具点火或电器火花)引发爆燃。

并因餐馆结构(违规搭建、使用易燃材料)问题导致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二、主要责任:

1.餐馆经营者(已在事故中死亡)负直接责任。

2.街道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3.区消防大队监督抽查不力,未能有效督促整改。

4.区商务局对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存在盲区,职责不清。

5.区市政部门(虽不直接管理液化气罐,但因涉及燃气安全被连带)在相关宣传和联动机制上存在不足。

紧接着对于这份初步报告,市委和调查组充分沟通,给出了处理意见。

1.对涉事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予以免职。

2.对区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商务的副区长予以记大过处分。

3.对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区商务局局长、区市政园林局局长予以记过处分,调离岗位。

4.对相关社区书记、相关片区直接责任人等予以撤职或开除公职。

5.建议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最终调查报告没有提及更深层次的燃气市场管理混乱问题,如:黑气点”普遍存在。

也没有追究市级层面在安全投入、机制建设上的责任,更没有触碰赵孝荣作为市长本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报告看似逻辑清晰,责任链条明确,板子结结实实地打在了区、街道和具体操作层面,处罚人数不算少。

可懂的人看出了门道。

处理的层面只有县处级以下的干部。

这个力度恰到好处地“点到为止”,既算给了交代,又不至于伤筋动骨,更不会影响到即将到来的权力交接。

这份调查报告,看上去就像是被精心设计过的“止损清单”。第六天上午,调查组带着这份最终报告,悄然离开了保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