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节 灭顶之灾
卷毛从酒店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他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趾高气扬地从转门里一脚跨了出来。因为在台阶上站立不稳,他的身体向后面仰了几仰,险些跌倒,要是后面的人不去扶他,他一定会趴在台阶上啃石头柱子。
他的腋下夹着一个小型的男士皮包,里面装得很满,鼓鼓地支在腋下。里面的钱财的数额巨大,不是替黑心老板讨账的黑心钱,就是敲诈勒索的良心债。即使喝成这样,他也没有把包扔掉。
他的眼睛微微地睁着,脸色惨白,浑身上下轻飘飘的,像从地狱里面蹿出的幽灵,四处流窜。因为他习惯于这种声色的黑夜生活,所以使他原本毫无血色的面孔,显得更加的苍白。午夜的灯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的身上,反射出来了一道白光,恶魔一般,亮得瘆人。
狗仗人势,几个混混,浑身溢满酒气,也故作姿态地仰着傲视群芳的额头,跟在他的后面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他们七个不服,八个不愤,凡是跟他们过不去的人,他们从不放过。
他们往酒店门前一站,众星捧月一般,很是抢眼。这是黑天,路上没有人出来走动,要是大白天在街道上遇见他们,也一定跟撞鬼一般。人若装鬼的时候,比鬼还要可怕千倍万倍。
一场浓稠的大雾,渐渐升腾起来,欲盖弥彰地为他们做了掩护。极低的能见度,把这座城市若隐若现地笼罩在一片神秘的幻觉里。在无声无动的世界里,有些隐隐作怪的人,在这场大雾的掩盖下,竟然做出令人发指的恶毒的事情来。
卷毛走下台阶后,带着他那帮混混们,旁若无人地横穿马路,他在餐馆对面的车位上,找到了自己的那辆路虎,他打开车门后就钻了进去,几个混混随后也跟着钻了进去。不过,他们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轿车里面,七嘴八舌的议论起王思佳来。他们骂人,诅咒,简直把王思佳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恨不得马上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撞在水泥墙壁上,即使把她撞得头破血出,也难解心头之恨。
于是,卷毛在混混们的怂恿下,加上酒精的煽风点火,他这个街头混混,意犹未尽地按捺不住内心焦躁的情绪,连夜开着他的路虎,领着几个兄弟,带着贴身的片刀,**地去农村找王思佳。
卷毛疯狂地开着车,他一言不发,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的路,轿车的四个车轮,在那条乡村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他紧紧地握着方向盘,那种极速的飙车速度,像是赶往战场赴死一般,令人惊悚不堪。车子在导航的指引下,他们的车在路上左拐右拐,终于在天刚亮的时候,来到了王思佳居住的村子。这个村子不大,从前往后数,也不过二十几家。他们站在村口,不用进村,就一目了然。
卷毛把车子开到村口时,这才把车子停了下来。以前,每个双休日时王思佳都要回家,卷毛无数次来过这个村子,虽然是送王思佳回家,但是从为登门拜访。因此王思佳的大门朝哪个方向开,他闭着眼睛都轻车熟路的找到。他今天来的目的,铁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