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 作品

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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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烈日刀,沾满了鲜血。

一个黑皮手中握着一把火刀,腰间另别着一把钢刀,他从来没有如此尽兴过,他看着面前临时结盟的八个选拔人,露出一丝屠夫的笑。

他是一位散修,从山坳子走出来的普通人,也被叫作乡下人。

他文化不多,但也知道一个道理,虎豹往往独行,牛羊才会成群。

每个人身上,都挂了彩。

黑皮名陈命,他伤最重,但却叫嚣的最凶:

“畜牲们,爷爷我以前在村里是靠卖狗肉过活的,你们,惹错人了!”

在陈命眼中,这八人与野狗无异。

陈命用刀,只会简单的一招,朝人头砍去。

他觉得这一招最好用,也最快活,反正一刀剁下去,包包有个人头落地便是。

不是你死,就是老子亡。

杀人嘛,又不是绣花,婆婆妈妈的刀法,他学不惯。

八人都是名门子弟,他们怎能受得住这种侮辱,一个个前仆后继,而陈命手中提溜的人头也越来越多。

为了面子冲上来,这些人是一个比一个快,但真要以命换命,却都在犹豫,犹豫的后果就是人头砸地。

陈命吐了一口血沫,这般德行,倒是有点玷污了他新换的刀。

他杀到最后,仅剩三人,落荒而逃。

陈命没有去追,反而一下子瘫倒在地:

“要是要再来上三只,估计小爷我就交代在这了。”

他举起手中的烈日刀,看着它,感觉这玩意确实比腰上钢刀好用。

这是他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全部身家租来的一把刀。

至于他腰上钢刀么。

是村里破庙山匪丢下的,陈命用它宰了欺他的恶霸,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活的像人。

从那以后,一个少年,一把钢刀,就要过一辈子。

新刀唯一一个缺点,就是砍下人头,只能听见一声响。

陈命忽然笑了,似乎预料到了什么一般,只见这新刀刀身如镜,里面折射出一道人影。

“等你很久了。”

陈命翻身一刀,本想偷袭他的人被这一刀削去一只耳。

陈命看着面前男人捂着耳朵痛叫的狼狈样子,戏谑道:

“我以前在山坳子抓野狗时,年纪不大,八九条野狗要是一扑而上,估计能把我生吞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