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占小利是要吃大亏的(第2页)
做出的物品不拘一格,譬如发簪、扇坠、吊坠、长命锁之类,一次性出品了数百件。
只不过郑家的玻璃中杂质太多,所以大部分物件都不好看。
侯小白发现了其中的商机,马上跟进制作玻璃首饰,不用说,郑家的生意立刻就被打得溃不成军。
直到陆川打完仗回来,两方的商战还一直在持续。
陆川明白:当红水的秘密被对方掌握之后,自己如果继续一味地堵截,郑家搞不好真的会被逼得做出成品玻璃。
与其如此,倒不如各退一步,己方主动让出一部分利润空间,让郑家与自己协作,换取对方不再和自己为敌。同样的,这个结果也是郑氏愿意看到的。
于是,接下来陆川和郑源、郑谢举行了一场会谈,成果卓著:一,陆川每个月卖给渠丘郑氏两千斤煤。二,郑氏一次性出一百两银子,陆川帮助渠丘郑氏提高玻璃质量。三,双方划定经营范围,陆氏玻璃主营实用器皿、郑氏玻璃主营首饰。
谈到这一步,双方基本已经没有了分歧,但是郑氏还是扭扭捏捏,就想多捞一点。
于是陆川说:“既然如此,那么玻璃碗作为实用器皿,也交给郑氏玻璃来经营吧。制作方法其实很简单,只需要两个模具上下一合,里面的玻璃水自然就成碗了。”
得了便宜,郑谢和郑源这才笑呵呵地跟陆川签订了协议。
回家的路上,侯小白很不甘心:“东家,为啥要把玻璃碗让给郑氏,我们吃亏了呀。”
陆川反问:“那我之前为什么不做玻璃碗呢?”
侯小白不懂,陆川说:“因为玻璃导热太快……假如你用盛了一碗热汤,玻璃碗拿在手里会很烫,而且凉得特别快。从这一点来说,玻璃碗其实远不如瓷碗和陶碗好用。”
侯小白点点头,似乎是懂了。
陆川接着说:“正是因为有这个缺点在,所以我绝不会拿玻璃做碗。郑氏如果要做玻璃碗的话,他家玻璃的整体口碑一定会被玻璃碗所拖累。”
侯小白这才高兴地说:“郑氏这帮傻子,还以为自己赚了便宜,其实是主动跳进坑里了。”
杨素全程旁观了商务谈判,他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占小利会吃大亏。二,表面让利其实是坑人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