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唱歌的晴天 作品
第209章 日记(第3页)
这三个不同的等级,对应受贿的金额分别是十万,五十万,一百万。
跟其他受贿官员不一样的是,这位公安局局长是先办事后收钱。
而且这个后收钱是事办成了才收钱,事没办成就是出了多少力就拿多少钱,其余的钱首接退回去。
对于行贿者而言,这位公安局局长称得上是“业界良心”,找他办事儿放一万个心。
但对于受贿者来说,这位公安局局长在落马后接受调查时候的原话是,之所以办不成事还会退钱,一个原因是他想以此来给自己积累口碑,还一个原因是他不想担负太多的因果,害怕事没办好还收钱以后会遭到报应。
从这两个例子不难看出,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之所以会写日记,其实还是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
翻译成大白话来解释就是,他们写日记的目的就是为了以防万一,所以才提前给自己留好退路。
众所周知,我国凡因贪腐落网的官员,基本上没有死刑一说。
不管贪腐情节有多严重,只要退赃了,最后大概率都是死缓或者终身监禁。
日记的作用,就是配合退赃在死缓或者终身监禁的前提条件下,争取换来更多的减刑。
…………
对陈晓来说,今天和邱志豪的谈话,收获己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期待。
接下来,就要围绕日记开展行动了。
只要能够拿到龚远博的日记本,那对方这个副局长就算是干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