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鲍玉佳 作品

第448章 最终审判与尘光回响(第2页)

程俊杰和梁露作为被害人出庭。程俊杰的证言简短而沉重,他描述了被骗后家庭破碎、自己一度求死的绝望。梁露则哽咽地陈述了被情感欺骗和心理操控的痛苦。他们的出现,让那些冰冷的罪证数据,变成了有温度、有血泪的苦难。

辩护律师们的努力在如山铁证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只能侧重于认罪态度、部分人员次要作用、以及如马文平、曹荣荣等有悔罪或立功表现的情节,进行有限的罪轻辩护。

法庭辩论中的博弈:

林奉超的律师试图强调其“过往功绩”,被郑雅萍立即驳斥:“功绩不是犯罪的通行证,更不能抵消其对军队声誉和国家安全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其军官身份恰恰是加重其罪责的情节!”

孙鹏飞的律师称其只是“信息中介”,未直接参与暴力犯罪。郑雅萍出示证据,证明其敲诈勒索的直接指令导致至少一名受害者破产自杀未遂,其行为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核心。

郑雅萍的最后陈词铿锵有力:“本案并非简单的经济犯罪或腐败案,而是一个系统性侵蚀国家肌体、践踏社会信任、摧毁个体人生的恶性犯罪网络。被告人等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背叛了其曾身穿的军装,背叛了战友之情,背叛了作为人的基本底线。他们今日站在这里,接受法律的审判,是其罪恶的必然归宿,也是正义的必然彰显!”

最终判决(节选):

危金根:犯受贿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背叛国家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陶成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鹏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