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樱 作品

第202章 官斗民伤(第2页)

饿殍横于道,哀嚎之声不绝于耳,景象凄惨至极。

一方是朱门酒肉臭,奢靡无度;一方是路有冻死骨,求生艰难,二者相较,真乃天壤之别。

浙江右参政何文信,心急如焚,遂往寻浙江承宣布政使。

见之,直言道:“赈灾粮已至数日,然灾民至今未得饱腹,饿毙者已逾数人。此乃关乎民生之大事,何故迁延至此,令百姓受苦?”

浙江承宣布政使神色微变,旋即镇定,敷衍道:“此事繁杂,分配需时。且各地受灾情形不同,赈粮派发自当有序,不可操之过急。稍安勿躁,我等正全力处置,灾民自会得食。”

然其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似有意掩饰实情。

何文信见其推诿,心中愤懑,紧追问道:“既如此,那朝廷所遣之钦差何在?此等大事,他理当亲督,方能确保赈粮速达灾民之手,为何至今不见其踪?”

布政使遭何文信咄咄逼问,心有愠色,喝道:“何大人,留意尔之言辞!”

何文信曰:“大人乃布政使,遇灾情当全力赈灾,以待朝廷赈粮。今赈粮已至,百姓却不得食,敢问何故?”

布政使怒目而视,厉声道:“汝不过一参政,安敢以下犯上,顶撞本官!须知尊卑有序,岂容汝肆意而为!”

何文信毫无惧色,凛然道:“汝为浙江百姓之父母官,却如此漠视民生,吾羞与汝同列!”

布政使气得浑身发抖,手指何文信,怒喝道:“竖子无礼!竟敢对本官如此大放厥词,今日定要汝知冒犯上官之代价!”

布政使旋即差人,以“顶撞上官”之名,援大明律例,拘何文信于官署,欲按律严惩,以儆效尤,使其为“犯上”之举付出代价。

处置何文信毕,布政使遂寻得吏部钦差,与之对坐,把酒言欢。

浙江布政使隶属浙东集团,自是当协同朝堂之浙东集团官员,设法令此吏部钦差犯错。

然若浙江外屏失控,彼身为布政使,亦难辞其咎。

布政使早有谋算,已布下后手。待那钦差犯错,便佯装挺身而出,拯救浙江百姓于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