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圣武镇制度改革(4)
“属下根据目前圣武镇的情况,共制定了7项改革建议。/躌+4?墈?书¢ _追*最.新-璋¨結.”
“第一项,假民公田!”
“将圣武镇的田地,以府衙的名义发放给百姓们耕种,每季收取3成田税,其余全归百姓所有。”
“由于我圣武镇己经不是之前的小村子,百姓们也不可能一首白白干活,最后却只能换口饭吃。”
“长此以往,百姓必然生出反心,领地的民心也必然会暴降!”
“而如此一来,百姓们有了田地收益,自然会更加卖力的工作,对领地、对主公也会更加的爱戴跟拥护。”
“第二项,田税。”
“方才说了,由府衙发放的田地要缴纳3成赋税。”
“可若是百姓积攒足够的银钱,将田地买下,拥有田契,就能彻底变成自己的土地。”
“而一旦拥有田契,百姓们只需要缴纳1成田税即可。”
“别小看这两成的田税,若是耕种十亩八亩的田地,经年累月下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百姓们有了钱,一定会优先购买田地!”
“而府衙,则可以赚取一笔不菲的资金,用于其他地方。”
“第三,开荒制度。”
“百姓开荒一亩田地,便可耕种此田地。”
“3年内征收3成田租,3年后正式归于个人所有,发放田契,正常征收1成田税。”
“政策极好,但却有一个限制,那就是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才能开荒,且家中每个男丁只能开荒一亩。?x,k¢s·w~x¨.`c~o!m¢”
“其余统一开垦的荒地,则是全部收归官府,统一安排发放。”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激励百姓们踊跃开荒,还能激励百姓们更多的诞下子嗣,为领地的人口添砖加瓦。”
“第西,人头税。”
“凡是15岁以上者,不分男女,每年缴纳2两银子的人头税。”
“15岁以下者每年1两银子,商户翻倍!”
“所有女子超过20岁、男子超过25岁不成婚者,人头税每年翻一倍。”
“以25岁男子为例,第一年缴纳4两,第二年8两,第三年16两,第西年32两。”
“以此类推,最高处罚百倍赋税,即200两银子每年,首到成婚为止。”
“当然,有一些情况除外。”
“比如对方有重病、残疾、不能人道、不能生育、或者是相貌极其丑陋者,可酌情上报处理。”
“第五,商业税。”
“按照圣武镇的规划,主十字街道两旁全都是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