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载坖的改革措施中,盐政衙门和运司衙门分开,盐政衙门专门管理生产,朝廷要参照各地的物价,制定灶户每丁的基础收入,然后保障灶户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等,在这个基础上,实施奖惩制度,朱载坖要求总理盐政衙门重新制定对于灶户的工食银和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