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源中生 作品
第1083章 地方行政军事体系(第3页)
省军的最高领导为都指挥使,都指挥使以下设立一到两名都指挥佥事,协助管理;
省军陆师一般下辖五到九个标准营,一般的营名称为抚标营、中镇营、护卫营、前锋营、游弈营、踏锋营、翼卫营、翎卫营和骁骑营,营长官为指挥使。
部分省军设立有水师,一般编制三营:伏波营、踏波营、催波营。
省军受兵部管理、中央大元帅府调遣,在巡抚请求下,可以在省内执行军事任务,事结则归建;
地方军第二级为府兵营,府兵也是受中央兵部管理、受内阁调遣,下级组织为哨、汛、队、什、伍,每个府兵营一般下辖三到九个哨,每年的集训时间不得少于九个月,府兵营的最高统领为守备官,下设备御和操守各一名为辅助,普通士兵的胸前有个大大的“勇”字;
地方军第三级为县民团,受中央兵部管理、省巡抚调遣,下级组织为汛、队、什、伍,每个县民团一般下辖三到九个汛,每年集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设置千户一名、副千户一名为领导,普通士兵的胸前有个大大的“壮”字;
第四级为乡镇护卫队,下设若干队,长官为百夫长和试百户,受各县管理、县民团千户调遣,普通士兵胸前有个大大的“丁”字。
护卫队以下还有基层的村庄自卫队,人数不限,凡是年龄在14岁到60之间未从军者一律编入,不得以集体名义离开村庄,有事锣鼓集合,平时农闲训练,设总旗官一名、小旗官两名,没有统一服装,穿各自衣服进行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不得异地调遣,不得影响农时。
正常情况下,均是按照上述政策进行管理和调动;
战争情况下,大元帅府有权调遣一切武装力量执行任务,并且高等级命令优先于直属领导等级的命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