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秽厕埋香玫瑰泪,魂裂双镜泣苍天(7800字)
我的名字是叶咏志。?k*s·y/x\s^w′.*c!o*m_
如果那一天,厕所隔间的门没有被他们从外面死死抵住,锁扣没有滑落,此刻的我,大概正在家里的厨房,给妈妈煮她最爱喝的味噌汤。热气氤氲,香味会飘满小小的屋子。
我出生在1985年6月8日。妈妈总爱说起那天,台风刚过境不久,雨水漫过了田埂,空气里都是潮湿泥土的味道。
她说我哭得很轻,像只小猫。接生婆皱着眉嘀咕:“男娃子生得这么秀气,怕是难养哦。” 爸爸沉默地靠在门框上,身影被门外的雨光拉得很长,半晌才开口:“叫咏志吧。当块铁,硬气点。”
铁?可我从小迷恋的,是那些柔软、轻盈、能随风起舞的东西。五岁那年,我偷偷扯下妈妈洗好晾着的蚊帐,披在身上当披风,在屋子里笨拙又开心地转着圈。爸爸的巴掌带着风声劈下来时,妈妈把我紧紧护在怀里。
她身上有股好闻的姜花皂香气,她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们咏志跳舞的样子真好看。”
妈妈对我名字有她自己的见解。她说“志”是铭刻的意思。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要让这个世界都记住我,她说我未来一定会很出名。
真讽刺啊…现在他们记住的,只是厕所地板上那滩刺目的、洗刷不掉的血迹。
小学三年级,班主任把我妈妈叫到了办公室。隔着冰冷的玻璃窗,我看到几个同学正夸张地学我走路时微微踮起脚尖的样子,引来一片哄笑。
老师的表情像结了霜,推过来一张薄薄的纸:“陈女士,您儿子…可能有点问题。他不跟男孩玩,总跟女生跳皮筋,还…还帮她们梳头。建议您带他去看看医生。”
诊室里白得晃眼。穿着白大褂的老爷爷很和蔼,他让我画房子,拼彩色积木,最后蹲下来,视线与我齐平,温和地问:“小朋友,告诉爷爷,你喜欢踢球,还是喜欢煮饭呀?”
“煮饭!”我几乎是立刻回答,带着点小小的得意,“我昨天还用红薯雕了一朵玫瑰花呢!”
老爷爷笑了,把冰凉的听诊器轻轻按在我心口,仔细听了听:“嗯,心跳很有力嘛,是个健康的好孩子。”他转头对妈妈说:“您的孩子再正常不过了。那些觉得他不正常的人,才该看看病。”
回家的公共汽车摇摇晃晃,妈妈攥着那张写着“未见异常”的诊断书,眼泪无声地往下掉。她不明白,为什么连医生都证明了我的“正常”,那些老师和同学的目光却依然像针一样扎人。
我笨拙地用袖子去擦她的眼泪:“妈妈别怕,我…我以后躲着点跳皮筋就是了。”
1998年秋天,我穿着对我来说过于宽大的初中校服,踏进了那所改变了我一生的学校。操场边的铁丝网围栏像野兽张开的獠牙,公告栏上鲜红的《男女生行为规范》刺眼地写着:“男生应短发裤装,不得举止阴柔”。
那时的我懵懂,只觉得这规定有点奇怪,并未深想它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
开学仅仅三天,噩梦就在厕所开始了。三个高年级的男生,像堵墙一样把我逼到尿渍斑驳、散发着恶臭的墙角。
为首的那个又高又壮,是学校篮球队的,我记得他姓陈。他脸上带着轻蔑的狞笑,手指用力戳着我的胸口:“娘娘腔也配站着尿?” 皮带冰凉的金属扣狠狠硌在我的腰上,带来一阵钝痛和强烈的屈辱。
我学过要勇敢反抗恶势力,情急之下,我一口咬在了他掐住我脖子的手上。换来的,是扫把杆带着风声狠狠抽打在我的腿上,钻心的疼。他们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贱货!还敢反抗!”
那天晚上,昏暗的灯光下,妈妈看着我腿上大片大片的青紫淤痕,手抖得拿不稳棉签。碘酒涂抹在伤口上,灼烧般的刺痛让我倒吸冷气。“咏志…我们转学吧?”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破碎不堪。
我看着天花板上蜿蜒的裂缝,眼前浮现出家政课宽敞明亮的操作台:“家政课老师说…我有烹饪天赋…这里的厨房…很大。”
那间飘着食物香气的家政教室,成了我短暂校园生活中唯一的诺亚方舟。当我把精心制作的“菠萝油条虾”摆成玫瑰花的造型时,张雅雯惊喜地拍手:“咏志!你比女生还厉害呢!” 她偷偷塞给我一本《法式甜点图鉴》,小声说:“别理那群猪!”
音乐教室是我的另一个小小避难所。音乐老师总让我领唱那首温柔的《望春风》,她说我的声音清亮干净,像被溪水冲刷过的鹅卵石。+l!u′o·q!i-u/y!d!.*c^o+m+
首到那次排练,那个篮球队长——陈威豪,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麦克风,刺耳的电流声回荡在教室里。他故意扯着嗓子怪叫:“让死人妖唱歌?不怕把鬼招来啊?!” 刺耳的哄笑声瞬间爆发。
我下意识地看向音乐老师,她却只是低着头,用力擦拭着那架沉默的钢琴琴键,仿佛上面有擦不尽的灰尘。
霸凌在初二变本加厉,花样翻新。他们发明了所谓的“验身游戏”。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把我拖进厕所最里面那个肮脏的隔间,粗暴地扒我的裤子,还有人拿
着当时还很少见的手机,镜头猥琐地往我腿间伸,嘴里嚷嚷着:“快看快看!该不会真没长那玩意儿吧?!”
我蜷缩在冰冷的、沾满污垢的便池边,恐惧得全身发抖,牙齿都在打颤。就在这时,隔间外响起了教导主任那熟悉的、缓慢而清晰的皮鞋脚步声。他停在了门外,用指关节不轻不重地敲了敲门板,声音平淡无波:“玩够了就回教室上课!” 脚步声随即远去,没有停留一秒。
妈妈再次找到学校理论的那天,我的班主任慢悠悠地转动着手中的保温杯,杯口飘出茶叶的苦涩气味。他叹了口气,语气带着一种习以为常的敷衍:“陈女士,男孩子嘛,打打闹闹很正常…倒是叶同学,能不能…嗯…每次提前五分钟去厕所?避开他们不就好了?”
从此,我有了一个屈辱的“特权”——每当下课铃声响起前的最后180秒,我必须像做贼一样,在所有人异样的目光中,仓惶地冲向那个噩梦般的厕所。我在隔间粗糙的门板上,用指甲一遍遍刻划着一朵简陋的玫瑰。
为什么刻玫瑰?或许是想抓住一点点关于美的幻想,或许是想留下一点反抗的印记,我自己也说不清。
2000年3月12日,一个普通的日子,却成了我灰暗生命中一道微弱的光。林志宏——那个总是坐在我后排,沉默寡言的男生,在一次我被堵在走廊角落推搡之后,悄悄塞给我一小块包装精致的巧克力,还有一封叠得整整齐齐的信。
那是我第一次收到来自同龄男生的礼物。我躲在无人的角落,颤抖着打开信纸,上面是他工整的字迹,写满了对我的鼓励和安慰。他说在他眼里,我无比正常,甚至优秀;他说他愿意做我的朋友,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和闲言碎语。
那一刻,压在心口的巨石仿佛松动了一点点,有暖流涌上来。然而,这微弱的温暖转瞬即逝。陈威豪不知何时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我身后,一把夺走了我的信和巧克力。他看也没看,就把巧克力狠狠摔在地上,用他那双沾满球场污泥的球鞋用力碾碎,奶油的甜腻混合着泥土的腥气溅到了我的鞋面上,像一滩肮脏的呕吐物。
他得意地大笑:“娘娘腔只配吃屎!还想交朋友?做梦!”
那天晚上,台灯昏黄的光线下,我在作业本上写下了歪歪扭扭的“遗书”两个字。巨大的绝望像冰冷的潮水,几乎要将我淹没。
就在笔尖颤抖着要继续写下去时,妈妈轻轻推门进来,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味噌汤。蒸腾的热气瞬间模糊了我的镜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