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凭玉须颁罪己诏,止车应受直臣章(第2页)
今行雷霆之举,以正纲纪:
一、镇刑司指挥使郑屠、镇抚使王焕等二十有三人,着即押赴午门枭首,其亲族三代,不得入仕;
二、罢黜六部尚书以下贪墨官员百余人,玄夜卫分赴各省,重查历年税赋账目;
三、追谥岳峰为 “忠武公”,厚恤大同卫殉难军民,每户赐田十亩、白银百两;
四、改镇刑司为 “理刑院”,归玄夜卫节制,凡重大案件,须三法司会审;
五、开 “直言路”,臣民可诣阙上书,有能指陈时政者,量才擢用。
朕痛定思痛,必改弦更张。朕尝闻 “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今当洗心涤虑,以赎前愆。自今日始,朕每日辰时听政,未时亲阅奏章,申时接见言官。若再有蒙蔽圣听、贪赃枉法者,朕必效法神武皇帝 “剥皮实草” 之制,虽亲贵亦不宽宥!
罪在朕躬,不敢诿过。朕深知 “君者,舟也;民者,水也”,今水覆舟危,朕当负荆请罪。诏下之日,朕将素服减膳,于太庙斋戒三日,亲祭岳峰等忠魂。若天谴不息,朕愿以身为质,祈上苍垂怜,佑我大吴黎庶!
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德佑十四年四月十七日
岳峰绝笔对皇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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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佑十又四年八月十有七日,大同卫西城楼,血书。 臣岳峰顿首上言,谨呈陛下:
岳峰血奏
臣岳峰昧死上奏陛下:
今臣被缚北元城楼,血浸砖缝,犹能以指叩壁为书。窗外烽烟蔽天,谢渊援军鼓角隐隐可闻。闻此声,知陛下天威终至,然臣身陷囹圄,恐不及见大同光复矣!
忆臣束发从戎,隶阳和口卫,蒙永熙帝亲授 “守边” 刀。彼时陛下初登大宝,诏谕边将 “宁失千军,不丢寸土”。臣每捧诏涕零,誓以血肉为陛下扞此城、卫此土。德佑十二年冬,镇刑司扣粮七月,士卒饿死者十有其三。臣夜叩辕门,求李谟发粮,反被诬 “通敌惑众”。幸得周明秘送麦麸,弟兄们煮弦为粥,方撑过寒月。陛下!弦可煮,志不可折;粮可断,骨不可弯!此边军之心,陛下岂不知之?
今巷战历三日,臣率六十二卒守钟楼,身中七创,犹抱吴砖不退;副将断臂,以牙咬矛刺杀北元千夫长。尸积如山之际,臣于砖缝得镇刑司账册残页,赫然记 “李谟岁送北元粮万石”!臣血书其情,藏于东瓮城砖窖,愿陛下得之,彻查奸党!内奸不除,边军死无宁日;国蠹不去,江山终难永固!
北元左贤王逼臣归降,臣骂之曰:“我大吴将士,生为吴人,死为吴鬼,岂能效汉奸之辈苟且偷生?” 彼怒,欲悬臣首于垛口。臣无所惧,惟憾三事:一憾未斩李谟,致边地糜烂;二憾未护全弟兄,使忠魂曝骨;三憾未能再读陛下 “护民如子” 之诏,亲见王师北定。
臣死不足惜。惟望陛下亲揽朝政,罢黜奸佞,使镇刑司不复为藏污纳垢之所;惟望边军饷银,直达士卒之手,勿使煮弦之事重演;惟望死难将士如王二狗者,其母得见牌位入祠,免其徭役。彼辈以血卫国,陛下当以恩养之。
臣闻 “君明则臣直”,昔神武皇帝立玄夜卫,本为监察奸邪,今却为镇刑司所掣肘。愿陛下复其权,使忠良有告冤之地,奸佞无藏身之所!臣颈可断,笔不可停;身可裂,心不可降!此心与大同城砖共存,此志与万里河山同辉!
陛下,莫负死战之臣,莫负天下苍生!
臣岳峰绝笔。
破阵子 ·登楼愤书
裂帛风号征袍卷,残堞角声破瑶池!血溅砖纹凝作缬,点点斑斑皆是怨,北阙云深遮帝面,驿书沉滞路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