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十二所(第2页)
堂上官,又称“堂官”,是明代对国家级官署府衙主事官员的称谓,得名于他们都要在大堂之上处理公务,譬如主管锦衣卫的锦衣卫指挥使、六部尚书与侍郎等。其具体品阶划定并不十分清楚,大略判断为正四品及以上的正职官员。锦衣卫堂上官,也就是锦衣卫相关部门的主事官员,他们的官职名、品阶和配置因为所掌部门不同,职责不同,而有所区别。
锦衣卫常设十二个所(全盛时期为十七个卫所)。
其中,中、左、右、前、后五个所负责统领卫下充任天子仪仗的所有军士,承担重要典礼上的仪仗与安全保卫工作,属于锦衣卫最基本的核心五所。
另有上中、上前、上后、上左、上右和中后六个所,负责管理力士和军匠。这六个所虽然称为“所”,但在行政上却共用上中所一个印信,实际从属关系不言而喻。
这十二个卫所中,最特别的一个是驯象所。驯象所一开始叫“驯象卫”,隶属亲军卫的水军,后来改为了“驯象千户所”,由锦衣卫直接管辖。驯象所有专门的象奴,用来驯养大象以应对朝会上的陈列、驾辇和驮宝等事务,管理常朝大象。
锦衣卫的核心五所,每一个所都下辖十个司,分工相当明确,主要工作仍是打理皇帝的仪仗,它们分别是:
銮舆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辂、辇、轿;
擎盖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伞具;
扇手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扇具;旌节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节;
幡幢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麾、旛、幢、竿等,明神宗时期新增了御仗一对;
班剑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刀、剑、杖等兵器,明神宗时期新增了柳仗一对;
斧钺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盆罐、脚踏、椅、灯、钺和戟;戈戟司,负责管理戈氅、戟氅、仪锽氅,明神宗时期增加一对御仗;
弓矢司,负责管理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盔甲、弓矢、刀和盾;驯马司,负责皇室卤簿仪仗中所需的马匹。
以上十个司,各有大汉将军和校尉,用于承担大型的仪卫任务。这五个所延续了元朝时期的怯薛(蒙古词汇,指代蒙古帝国和元朝的禁卫军)制度,以轮流值班的方式随时满足皇帝的需要。
除此以外,锦衣卫与其他政府机构一样,设有经历司和镇抚司。
经历司与镇抚司由锦衣卫直领,与锦衣卫核心五所等平级。
经历司负责公文案牍的收发;
镇抚司掌管锦衣卫所有卫所的刑罚,同时兼理锦衣卫的军籍档案。